下载中心 教学管理 学院简介 联系我们
文章搜索:
位置:招生信息 >> 公共管理硕士(MPA)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理学、工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由原隶属财政部的中南财经大学和原隶属司法部的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现有两个校区,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湖畔。学校研究生教育已拥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4个博士学位授予点以及4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项目博士后。目前,已连续四年被国家教育部门排名为100名财经政法院校榜首。

为加快中高级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国家于2001年推出MPA学位教育项目,成为与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法律硕士(JM)等并列的又一国家性专业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为进一步鼓励公务人员参与MPA教育,国务院和中组部特别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鼓励使用MPA研究生,并已有相当比例MPA毕业生得到提拔重用。国家人事部也下发"关于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政府部门加强领导、充分重视,在人员报考、学习时间、学习费用等方面给予切实支持。上海市等其他地方政府已就政府人员参与MPA教育作出相关规定。MPA教育正受到政府等公共部门的日益重视。
由国务院学位办[2005]3号文件批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单位之一,以中南地区经、法、管三大学科的雄厚师资为倚靠,以优越的办学条件为支撑,以精益求精的教学管理为保证,举全校之力,精心打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MPA的特色和品牌。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从事党政机关管理、社会组织与社会管理、企事业单位的综合管理、文秘、公共关系、以及政策研究、管理咨询、人事与人力资源开发等工作的具有广泛切实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理论与微观财经操作知识的高级人才。

二、专业方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公共经济与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公共财政、教育管理、公共安全等,还可根据人才培养单位需要,调整方向课程。

三、课程设置

必修课程: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英语、政治学、管理学、行政法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经济法学、公共政策学、公共部门经济学、领导艺术与技巧、社会保障学、项目管理、公共行政学等。

选修课程:财政学、教育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学、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学等。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好;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

2.单纯参加本课程学习,旨在提高个人专业素质者,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此类进修生不能申请硕士学位,亦不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硕士学位课程的考试。)

3.如需申请硕士学位,需满足相应的硕士学位申请条件。(具体条件参见《八、学位申请》)

五、 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表(报名处领取)、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和学位证明复印件、1寸彩照四张;

2.学员按规定交纳学费,并办理相关进修手续。课程学习费用为12000元/人;报名费200元/人;教材及资料费另计,学员学习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3.申请资料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审核,参考个人背景、工作业绩和报名顺序确定录取名单,并向已录取的学员发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录取通知书》;

六、培养方式

在职不脱产学习,学制二年,利用周末或集中时间时间进行课堂讲授。

教学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研讨相结合,在课堂讲授的基础上发给学员讲授大纲或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研讨。学员需按规定学时数修完本专业所列全部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需60分以上(含60分)方准结业。需申请学位的学员必须通过每年十月份J.M联考,并须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程序。

七、课程结业

学员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全部课程并通过考试成绩合格,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颁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加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钢印。

八、学位申请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申请有关规定,本班为学员提供二种学位申请渠道:

第一种:学员参加本班学习,修完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此成绩结业后三年内有效),并通过每年五月份的行政管理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考试科目:公共管理学科综合、外语;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则可以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程序,缴纳论文指导与答辩费,论文答辩通过后可获得国家认可的管理学硕士学位。

第二种:学员参加本班学习,修完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此成绩结业后二年内有效),并通过每年十月份的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的全国联考,按当年学费标准补交学费,并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习计划完成所需学分,则可以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程序。论文答辩通过后可获得国家认可的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

10月份联考有关事项;

★ 报考条件: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 考试科目:英语、综合知识(含语文、数学、逻辑学)、公共管理综合(管理学、行政学)。

★ 录取原则:我校自主划定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结合面试情况,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 联考报名考试时间:7月中旬进行网报,7月下旬进行现场报名,10月份参加全国联考。

★ 考前辅导:考前将针对联考科目举办考前辅导班。名师主讲,重点分析,帮助学员顺利通过入学考试。

九、进修费用

课程学习费用为12000元/人;报名费200元/人;教材及资料费另计,学员学习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十、河南教学中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65790391 65790435 65790521 13303719039 13303719082

报名地址: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3号教学楼201室

乘车路线:郑州市内乘坐29路、215路、77路,北环路徐砦下车即到

网 址:http://www.chedu.com.cn E-mail wd2008zs@126.com

点击此处下载《报名登记表》(鼠标右键,目标另存为...)


武汉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河南教学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河南教育中心
地址: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3号教学楼201室
www.chedu.com.cn 版权所有 豫ICP备060113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