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招生信息 >> 公共管理硕士(MPA)

培养方案
拟设置的5个MPA培养方向为:
(1)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与依法行政;
(2)地方公共财政管理;
(3)反失业的公共政策;
(4)社会保障;
(5)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支撑各培养方向的学位点有财政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区域经济学、企业管理学等博士点,有国家级重点学科——财政学、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就业与再就业研究中心、人力资源研究中心、社会保障研究所和行政管理硕士点。上述培养方向有着广泛的社会需求,体现了我校的学科优势;同时,各相关学科的高度交融,奠定了我校培养实务型、综合型公共管理人才的交叉学科群优势。
